清代官方在台所設的第一間官辦煤廠,1877年開始生產,沈葆楨決定在老寮坑一帶辦西式煤廠,官方設廠開採煤礦,供應官軍輪船所需煤炭。採用直井機械開鑿礦井,後來稱「清國井」,於1970年收坑。 清國井井深89.92公尺,直徑3.81公尺,外觀為圓形直井,除了主井外另設了兩個井供運輸及通風之用。該礦採直井式生產,自井底開鑿石門,抵煤層後再開煤巷,使用殘柱式採煤法,然後回採煤柱,鑿岩採煤均用炸藥爆破,坑內照明使用菜油燈,初期日產量約30~40噸。